第三部分:新建住房项目必须包含养老服务设施
记者今天(28日)从自然资源部获悉,为降低养老服务用地成本,盘活现有空间,自然资源部、民政部、国家卫健委近日公布了《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》,减轻市场主体负担,释放服务潜力。三部门表示,将推动扩大综合养老服务供给,要求城镇新建区和住房项目按照规划标准配备养老服务设施。同时强调“降成本”,支持土地混合开发、空间混合利用,使养老设施建设在非独立土地上、与其他建筑共存成为可能。土地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使用的,要充分保护,依法分配,免征土地出让金。商业高级设施方面,全面实行长期租赁、预转让租赁等灵活模式。土地出让金可在两年内缴纳。强调“存量利用”,推动对城市角落、狭窄地段等旧居住区分散用地的医疗、养老设施进行改扩建,支持非营利性老年人养老设施依法依规调整建筑层数和高度。农村地区优先利用集体闲置建设用地建设敬老院。三大事业部还宣布,将推动精准满足新业务需求的创新资源匹配供应模式。温泉保健、林业保健等商业业态。同时,养老院用地也将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,实行动态监管,确保未经许可、合法程序不得改变土地用途。 (央视记者崔夏、金孝绪)